家庭团聚配偶团聚

配偶团聚(澳洲境内)820/801类别

  境内配偶签证的申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820临时配偶签证;第二个阶段是801永居配偶签证。 申请的时候可以同时递交临时和永居签证。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只能先获得820临时配偶签证,在得到临时签证两年之后,双方仍保持真实和持久的婚姻关系,并满足相应条件,申请人将可获得801永居签证,也就是要经过所谓的2年等待期(waiting period)。在申请永久签证时,申请人不用再交申请费。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有可能直接获得永居签证。如: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结婚、或者保持事实夫妻关系3年以上等。   申请人必须是婚姻/同居配偶(包括异性及同性伴侣),并且这种婚姻关系和事实夫妻关系必须是在申请前就已经存在的。 澳洲配偶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对宽松,不像其它签证类别,没有学历、工作经验、英文、资产证明等要求。所以,它成为直接和高效率的移民方式。要成功获得配偶签证,最关键的是双方的关系是否真实、持久和唯一。这种方式看起来简单,但其中的法律条文、条款还是比较复杂的。如何准备一份材料充实、详尽的申请,以便评审官员可迅速地信服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真实持久的,是很关键的一步,同时也要求对现时政策条文有充分的了解,对文件的处理有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 婚姻配偶无论对于在澳洲移民局认可的机构进行注册结婚的配偶或在中国登记结婚的配偶都符合申请配偶移民的基本条件。同居配偶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前的12个月中有一起生活关系,而且一定要提供可信的文件证明。 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在其一生中只能担保两次, 并且担保的时间间隔至少是五年。 如果是通过配偶签证获得绿卡的人, 也需要等五年以上才可以再担保配偶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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