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最后家庭成员

家庭最后成员(澳洲境内)835签证

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或父母是定居在澳洲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且申请人(或伴侣)没有父/母或兄弟姐妹(包括继养的)居住在澳洲境外。即申请人有唯一近亲定居在澳洲。家庭成员可以随同,要求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此签证是永久签证,获签后完全享受澳洲本地人的福利待遇。

 

申请条件

  1. 18岁以下的申请人,如果是在海外被收养的话,澳洲境内的父母为你提供担保前,他们必须在收养国居住1年以上;
  2. 需要在澳洲亲属提供担保;
  3. 需要2年的经济担保;
  4. 身体健康;
  5. 无犯罪记录。

对担保者要求

  1. 年龄满18周岁
  2. 定居在澳洲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
  3. 担保者或其配偶曾经持有过下列签证,或者曾经担保过其他人成功申请下列签证,则无法提供担保:104,115,806 ,或 835;
  4. 合格的新西兰公民必须提供体检和无犯罪;
  5. 必须为申请人提供登陆后前2年的财政支持。

签证申请限制

  1. 境内申请人如果是下列情况,无法申请此签证:
  2. 当前未持有实质签证并且自从你上次入境起,有过签证被取消或申请被拒绝的经历
  3. 上一个签证是因为你无法获得实质签证而授予的
  4. 你当前持有担保类访问签证sponsored visitor visa
  5. 正在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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